《史记·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 - 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

2019-01-03 可可诗词网-全文下册 https://www.kekeshici.com

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退而深惟曰[3]:“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时,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4];韩非囚秦,《说难》、《孤愤》[5];《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于是卒述陶唐以来[6],至于麟止[7]。自黄帝始。

【段意】 司马迁遭李陵之祸,乃引古人自况,忍辱负重,发愤著书。

字数:277

[1]七年:指从太初元年始写《史记》,到天汉三年(前98)因为李陵辩解受宫刑,前后共七年。
[2]缧绁(leixie):捆绑犯人的绳索,代指监牢。
[3]惟:思。
[4]吕览:即《吕氏春秋》。
[5]《说难》、《孤愤》:《韩非子》篇目。
[6]陶唐:指尧。《史记》上限实起于黄帝,此按《尚书》而大概言之。
[7]至于麟止:到获麟为止。《史记》下限实“至太初而讫”,而武帝获麟在元狩元年。作者乃取《春秋》绝笔获麟之义,亦大概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