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伯仁《村姑二首(其一)》

2019-05-13 可可诗词网-历代诗词绝句赏析 https://www.kekeshici.com

宋伯仁

底事蹉跎二八年,嫁时装着未周旋。

年年织得新丝绢,又被家翁作税钱。

此诗歌咏的是一种“闺怨”,但闺怨的主人既非“含情待金阁”的“美人”,也不是“悔教夫婿觅封侯”的“少妇”,而是一个终年辛勤纺织却仍办不起嫁妆的“村姑”。作为“闺怨”,她同样有着二八妙龄,年华不待的感触,但她之“怨”,却不是闺中孤居、春情无着的无聊之思,而是以极为实际的生计内容为基础的。她的“怨”指向了黑暗社会的剥削现实,具有一定的社会批判意义。前人以“闺怨”、“春怨”为题材的诗很多,诗人能把表现视角从高楼深院移向农家柴扉,从绮情艳思转入民生疾苦,反映了诗人关注社会问题的现实精神。对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村生活的关注是宋诗现实批判和理性批判精神的重要表现方面。从北宋张俞《蚕妇》、梅尧臣《田家》以来,歌咏村社风习,揭露农民疾苦的诗歌日趋丰富、深刻,成了宋诗中最具生活气息和思想价值的题材之一。从艺术上看,该诗从村姑闺怨的角度反映现实,构思设意比较新奇。全诗以“底事”问句领起,语势颇为爽利,意脉也微见显露直截。这是宋人绝句的基本特点。“年年”、“又”三字含蓄地传达出了村姑年年辛劳,年年无着的感慨,与唐代秦韬玉咏贫女之“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相比寄托更为深沉,可谓语虽浅而味不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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