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依百顺;桀骜不驯

    百依百顺 形容一切都听从、顺从,毫不违背。常作谓语、定语和状语。通常用于指人。
袁时中尽管是一营之主,但对她却百依百顺,并没有拿出丈夫的架子。(姚雪垠《李自成》第三卷第三十五章)百依百顺的娘稍事整理了一下,也出去了。(礼平《小站的黄昏》二十)
桀骜不驯 桀骜:性情倔强。性情暴烈,不驯顺。其指称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动物或拟人化的事物。常作谓语、定语和补语。
他浑身上下充满了一股桀骜不驯的劲儿,连头发都一根根竖着,杀气腾腾。(公刘《井——“昨天的土地”之三》)赶上发了一场十年九不遇的山洪,这条砂钵河也会变得桀骜不驯,令人生畏起来。(公刘《陆沉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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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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