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勿论

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不以杀人论罪。姚雪垠《李自成》二卷三七:“有胆敢纵火抢劫,扰乱治安者,~。”
〔出处〕《周礼·秋官·朝士》“杀之无罪”郑玄注:“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变式〕格杀不论 格杀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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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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