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创立,建立


    【同】 都是动词;都有新建的意思;都可用于具体事业,例如:学校、协会等。
【异】 “创办”指开创举办;适用范围较窄,对象多是具体的公益事业或私人事业。[例]该所学校~于1952年。“创立”指首次建立,侧重于造成前所未有的事物;适用范围较广,对象可以是具体的事业,也可以是抽象的事物。[例]无产阶级的革命学说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的。“建立”侧重于开始产生、开始形成;适用范围最广,可以用于具体的事物,例如:基地、房屋等,也可用于较抽象的事物,例如:联系、感情等。[例]陶铸《崇高的理想》:“孙中山,为了推翻清朝,为了~一个强盛的中国,他奋斗了40年。”
【反义】 创办—撤销 拆除/ 创立—取消 撤销 摧毁/ 建立—废除 拆除 撤销 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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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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