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十)

    通“殿”,殿後。按:“殿”为“臀”之省文。“臀”、“敦”音同,故得通借。按: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屯部》:“敦,叚(假)借为‘臀’。”
《逸周书·武顺解》:“一卒居後曰敦。”注:“敦犹殿。军後曰殿。”按:清朱骏声云:“‘敦’借为‘殿’,实为‘臀’。”按:据此,亦可迳谓“敦”通“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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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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