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二)

    通“与”。
《尚书·立政》:“乃用三有宅,克即宅,曰三有俊,克即俊。”《诗经·小雅·宾之初筵》:“其湛曰乐。”《大戴礼纪·千乘》:“及中国之民曰五方之民,咸有安居和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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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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