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几”,几案,承物家具。按:机本为木名(见《说文》)。按:《玉篇》:“几,案也。亦作‘机’。”按: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履部》:“机,叚(假)借为‘几’。”
《周易·涣》:“涣,奔其机。”注:“机,承物者也。”《左传》昭公五年:“设机而不倚。”《庄子·齐物论》:“南郭子綦隐几而坐,仰天而嘘。”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机,李本作‘几’。”《荀子·正名》:“尚机筵,而可以养形。”《孔子家语·五仪》:“仰视桷,俯察机筵。”《史记·鲁仲连传》:“摄衽抱机,视膳於堂下。”三国魏应璩《与侍郎曹长思书》:“悲风起兮闺闼,红尘蔽於机榻。”唐孟郊《和宣州铙判官使院厅前石楠树》诗:“耸异敷庭际,倾妍来坐隅,散彩饰机案,馀辉盈盘盂。”《新唐书·桓彦范传》:“(武)三思机上肉尔,留为天子藉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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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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