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抦”、“秉”,执掌,掌握;主持。按:《集韵·梗韵》:“抦,持也。或作‘柄’,通作‘秉’。”
《战国策·韩策(二)》:“公仲柄待秦师,故敢择楚。”宋鲍彪注:“柄,犹持。”《汉书·谷永传》:“永知(王)凤方见柄用,阴欲自讬。”又《朱雲传》匡衡对曰:“传曰:下轻其上爵,贱人图柄臣,则国家摇动而民不静矣。”唐李白《送权十一序》:“斯、高柄秦,嬴世不二。”清陈鹤《明纪·神宗纪(三)》:“张四维、时行相继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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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策·韩策(二)》:“公仲柄待秦师,故敢择楚。”宋鲍彪注:“柄,犹持。”《汉书·谷永传》:“永知(王)凤方见柄用,阴欲自讬。”又《朱雲传》匡衡对曰:“传曰:下轻其上爵,贱人图柄臣,则国家摇动而民不静矣。”唐李白《送权十一序》:“斯、高柄秦,嬴世不二。”清陈鹤《明纪·神宗纪(三)》:“张四维、时行相继柄政。”
发布时间:2019-04-18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www.kekeshici.com/hanyu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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