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三)

    1.通“营”,谋求。
《管子·君臣(下)》:“兼上下以环其私,爵制而不可加,彼为人上者危矣。”清 王念孙《读书杂志·管子(五)》:“环之言营也,谓兼上下以营其私也。‘营’与‘环’古同声而通用。”《韩非子·五蠹》:“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者谓之公。”又《人主》:“其当途之臣得势擅事以环其私。”
2.通“营”、“荧”,“”,熒惑,營惑。
《荀子·臣道》:“不䘏公道通义,朋党比周,以環主图私为务,是纂臣者也。”唐杨倞注训“环”为“绕”,清王念孙《读书杂志·荀子第五》:“杨说甚迂。‘环’读为‘营’。营,惑也。谓营惑其主也。‘营’与‘环’古同声而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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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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