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一)

    通“垗”,界域;葬地。按:《说文·土部》:“垗,畔也,为田畴界祭其中。”《尔雅·释言》:“兆,域也。”晋郭璞注:“谓茔界。”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本又作‘垗’。”清郝懿行疏:“兆者,‘垗’之假借也。”
晋张华《元皇后哀策文》:“陵兆既宅,将迁幽都。霄陈夙驾,元妃其徂。”《晋书·刑法志》:“虽陵兆尊严,唯毁发然後族之,此古典也。”《隋书·礼仪志(一)》:“後检校将作大匠事宇文恺,依《月令》文,造明堂木样……以献。高祖异之,命有司於郭内安业里为规兆。”唐韩愈《祭十二郎文》:“吾力能改葬,终葬汝於先人之兆。”(指墓地的界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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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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