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二)

    通“貽”,给予。
《诗经·郑风·子矜》:“子宁不嗣音。”高亨注:“嗣,借为‘贻’(《释文》引《韩诗》作‘诒’),给予。此句言你为何不给我寄个音信。”余冠英注:“嗣,《释文》引《韩诗》作‘诒’,就是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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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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