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三)

    通“采”,“寀”,采邑。按: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颐部》:“宰,叚(假)借为‘采’。”
《礼记·曲礼(下)》:“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清王念孙曰:“宰,当读为‘采’,谓有采邑也。……古字‘采’与‘宰’通尔。”(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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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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