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殛”,诛。
《诗经·鲁颂·閟宫》:“致天之届,于牧之野。”郑笺:“届,极。”陈奂传疏:“古‘极’、‘届’通。致天之届,犹云致天之罚耳。”又《小雅·节南山》:“君子如届,俾民心闋。君子如夷,恶怒是违。”毛传:“届,極也。”按:《小雅·菀柳》:“後予極焉。”汉郑玄笺:“極,诛也。”这就是说:“届”通“極”,“極”又通“極”,故“届”通“殊”,诛也。按:“如届”当与“如夷”义近,故“届”“夷”均有“夷平”之义,蕴含杀(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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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鲁颂·閟宫》:“致天之届,于牧之野。”郑笺:“届,极。”陈奂传疏:“古‘极’、‘届’通。致天之届,犹云致天之罚耳。”又《小雅·节南山》:“君子如届,俾民心闋。君子如夷,恶怒是违。”毛传:“届,極也。”按:《小雅·菀柳》:“後予極焉。”汉郑玄笺:“極,诛也。”这就是说:“届”通“極”,“極”又通“極”,故“届”通“殊”,诛也。按:“如届”当与“如夷”义近,故“届”“夷”均有“夷平”之义,蕴含杀(戮)机。
发布时间:2019-04-15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www.kekeshici.com/hanyu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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