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交甫

2025-07-23 可可诗词网-唐诗典故 https://www.kekeshici.com

        【出典】 《文选》卷十二晋·郭景纯(璞)《江赋》:“感交甫之丧佩。”唐·李善注引《韩诗内传》:“郑交甫遵彼汉皋台下,遇二女,与言曰:‘愿请子之佩。’二女与交甫,交甫受而怀之,超然而去,十步,循探之,即亡矣。回顾二女,亦即亡矣。”事亦见旧题汉·刘向《列仙传》卷上《江妃二女》。
        【释义】 古代传说,周时郑交甫曾遇二女仙,请得女仙之佩,仙女旋即消失形影。后诗文中用作咏仙凡艳遇的典故。
        【例句】 解佩空怜郑交甫,吹箫不逐许飞琼。(李康成《玉华仙子歌》2129)这里借以表现玉华仙子见不到钟情的男子。

今日更新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