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任相》原文、赏析和鉴赏

2024-02-05 可可诗词网-苏洵 https://www.kekeshici.com

苏洵

古之善观人之国者,观其相何如人而已。议者常曰:将与相均。将,特一大有司耳,非相侔也。国有征伐而后将权重,有征伐,无征伐,相皆不可一日轻。相贤耶,则群有司皆贤而将亦贤矣。将贤耶,相虽不贤,将不可易也。故曰:将,特一大有司耳,非相侔也。

任相之道。与任将不同,为将者大概多才,而或顽钝无耻。非皆节廉好礼不可犯者也,故不必优以礼貌。而其有不羁不法之事,则亦不可以常法御,何则?豪纵不趋约束者,亦将之常态也。武帝视大将军,往往踞厕,而李广利破大宛,侵杀士卒之罪,则寝而不问,此任将之道也。若夫相,必节廉好礼者为也,又非豪纵不趋约束者为也。故接之以礼而重责之。

古者相见于天子,天子为之离席起立。在道,为之下舆。有病,相问。不幸而死,亲吊,待之如此其厚。然其有罪亦不私也。天地大变,天下大过而相以不起闻矣。相不胜任,策书至而布衣出府免矣。相有他失,而栈车牝马,过以思过矣。夫接之以礼,然后可以重其责而使无怨言。责之重,然后接之以礼而不为过。礼薄而责重,彼将曰: 主上遇我以何礼,而重我以此责也。甚矣,责轻而礼重,彼将遂弛然不肯自饬,故礼以维其心,而重责以勉其怠。而相者,莫不尽忠于朝庭而不恤其私。吾观贾谊书,至所谓长太息者,常反复读不能已。以为谊生文帝时,文帝遇将相大臣,不为无礼,独周勃一下狱谊遂发此。使谊生于近世,见其所以遇宰相者,则当复何如也。夫汤武之德,三尺竖子,皆知其为圣人,而犹有伊尹、太公者为师友焉,伊尹、太公非贤于汤武也。而二圣人者,特不顾以师友之,明有尊也。

噫! 近世之君,姑勿责于此,天子御坐,见宰相而起者有之乎? 无矣。在舆而下者有之乎? 亦无矣。天子坐殿上,宰相与百官趋走于下,掌仪之官名而呼之,若郡守召胥吏耳,虽臣子为此亦不过。然尊尊贵贵之道,不若是亵也。夫既不能待之以礼,则其罪之也,吾法将亦不得用。何者? 不果于用礼而果于用刑,则其心不服。故法曰有某罪而加之以某刑。及其免相也,既曰有某罪,而刑不加焉,不过削之一官,而出之大藩镇。此其弊皆始于不为之礼。贾谊曰: 中罪而自弛,大罪而自裁,夫人不我诛而安忍弃其身?此必有大愧于其君。故人君者必有以愧其臣,则其臣有所不为。武帝尝以不冠见平津侯,故当天下有事,朝庭忧惧之际使石庆得容于其间而无怪焉。然则必其待之如礼,而后可以责之如法也。且吾闻之,待以礼而彼不自效以报其上,重其责而彼不自勉以全其身,安其禄位,成其功名者,天下无有也。彼人主傲然于上,不礼宰相以自尊大者,孰若使宰相自效以报其上之为利? 宰相利其君之不责而丰其私者,孰若自勉以全其身?安其禄位,成其功名之为其福,吾又未见去利而就害,远福而求祸者也。

苏洵在北宋的政坛上名声不大,他没做过什么大官,虽当了几天的秘书省校书郎和霸州(今属河北省)文安县主簿。并且常常埋头写作,不大理政务。以政治态度而言,苏洵不如司马光等那样因循守旧,常有些改革的主张。尽管他没有参议大事的机会,却爱从“治国平天下”的大局着眼,喜欢纵论古今,他在他的重要著述《论衡》、《权书》、《几策》中、围绕国家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弊病,提出自己的看法。他的《任相》、《御将》、《养才》等等,便是这类的文章。

《任相》议论的是如何任用宰相的问题。这篇文章运用对比论证的方法,写得层次分明、鲜明透彻,颇有说服力量。全文分为四层论述。

首先,强调任相的重要性。“古之善观人之国者,观其相何如人而已。”这个开头简单明确,立刻把“相”的重要性点了出来。国家是什么样的国家,只要看看宰相是什么样的人就行了。一滴水能映出太阳的光辉,一个宰相就能断定国家的面貌,“相”与“国”并提,宰相的地位便不言自明了。苏洵的文章很少单纯正面论述的,他常常采用辩驳的方式,从辩驳中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任相》也如此。他抓住有些人关于“将与相均”的说法,加以辩驳说明。他先用“将,特一大有司耳,非相侔也。”(侔,并列,相比的意思。)为什么?苏洵提出两点理由。国有征战才有将,相呢?“不可一日轻”。另外,“相贤”,“将亦贤矣。”相反,将贤,“相不贤”,那么,“将”却不能去掉不贤的相。这是第一层,在将相的对比中,阐明“相”的重要。而且从驳“议者”方式进行,故显得有力,具有论辩性。第二层论述“任相之道”。还是与任将对比论述。“将”的特点是“多才”。有的将“顽钝无耻”,不是每个将都是“节廉好礼”的,因此,对“将”不必优以礼貌。”将犯了错误,也不要用“常法”去要求。为什么呢?因为将的常态是“豪纵不趋约束者。”并以汉武帝对“将”的事实予以证明:“武帝视大将军,往往踞厕,而李广利破大宛,侵杀士卒之罪,则寝而不问。此任将之道也。”大将军即卫青。《史记》记载:“上踞厕而视之。”厕,床边的“便桶”也,汉武帝坐在“便桶”上同大将军说话,很是随便,苏洵认为这是“轻视”。其实,汉武帝当时如此,恐怕是因病,但遇事又急,是莫可奈何的失礼。李广利也是汉武帝时将军,汉武帝宠姬李氏的哥哥。武帝想封之为侯,拜李广利为贰帅将军去攻打大宛,希望攻下贰师城后,掠夺当地的好善,故任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后来,因李广利有功封为“海西侯”。李广利攻破大宛后,“侵杀士卒”,武帝对他没加问罪。苏洵认为这是不以“常法”御将。其实,从汉武帝而言,恐怕是因李广利是国戚,因而枉法优容。这里,苏洵如此运用历史资料,显然是“以史为我用”的结果。故此,苏洵以汉武帝对待卫青和李广利的故事来证明对“将”不必优以礼貌”,将有“不羁不法之事”,“则亦不可以常法御”,也就不能说是没道理的了。那么,“任相”与“御将”不同,因宰相一定是“节廉好礼者”,所以“接之以礼而重责之”。这一层,提出“任相”的方法: 一是以礼去尊重他; 二是以“重责”去控制他。

第三层用古代天子对宰相的使用事实来证明自己总结的方法。在古代,宰相去谒见天子,天子要站起来; 在道上碰见了,天子要下车; 有病,天子要亲自去问候; 死亡,天子要亲临吊唁,对宰相礼遇亲厚之至。宰相有了过错,也不应偏袒。如天地大变,天下出现重大差错,那宰相“以不起闻矣”。宰相不能称职,只一道诏书,就能罢免成为平民百姓。宰相有其他过失,用辆小马车就可送他回去思过。“礼”与“责”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平日敬之以礼,那么,他有过失,即使重责,因此他也会没有怨言。责罚得重,然后以礼待之,也不能说是过分。如果责罚轻,礼待重,宰相就会疲塌,不肯约束自己。所以,用“礼”是笼住他的心,用“重责”就是防止他怠惰,“礼”与“责”互用,宰相就会忠心耿耿于朝庭而不惜牺牲个人的私利。接着,借汉文帝四年,将绛侯周勃下狱,贾谊发感慨的事实,感叹贾谊若生于近世,还不知该怎么样呢。因为汉文帝对将相总的来说是“以礼待之”。即使将周勃投之于狱,不久就赦免了他的罪。苏洵是感叹他那个时代,皇帝对宰相的态度远远没汉文帝好。论证到此,可能有人会问: 天子对宰相为什么如此呢?是因为宰相比天子高明吗? 苏洵虑及于此,予以澄清。他用汤、武礼敬伊尹、太公为例,指出商汤、周武的德行,连小孩子都知道他们是圣人。但伊尹、太公仍然受到礼敬,这不是因为伊尹、太公比汤、武高明。而是因为表示对宰相的尊重,使宰相有权有威,能指挥上下,谋定国事。所以,礼敬宰相,不在于君主是否比宰相有能力,而在于对宰相如何任用。这样,论述便自然严密而无漏洞了。

苏洵的文章往往针对时弊而发,所以,《任相》的第四层则褒贬现实了。

“近世之君”、见宰相不起立,在道上不下车,天子坐殿,宰相与百官一样,由掌仪官直呼其名,像郡守召唤吏胥。宰相也是臣下,从这点说,天子如此对待宰相并不过分。但从尊尊、贵贵的规矩来说,这样对待宰相却是轻慢了。接着,苏洵深入议论道: 平日不能待之以礼,那么,有了问题也不能用法去处治宰相。为什么呢? 不用礼,光用刑,就不能使人心服。按“法”而言,犯了什么罪就要用什么刑,一直到罢免其宰相的职位。如果犯了什么罪,而不加相应的刑,只是削一级官,还可以到地方任藩镇,这弊病不是由于用了刑罚,而是由于没有用“礼”。苏洵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用了两个论据: 一是引证贾谊的话; 二是用历史事实。贾谊说,“中罪自弛,大罪自裁。”按道理该这么办,但是别人不杀自己,谁愿意自己杀自己呢?也就是说,人君平日没用礼待宰相,宰相有过失,也不会自己处罚自己。只有人君以礼待之,臣下才会“有所不为”。历史事实,还是汉代的。武帝元朔五年,以公孙弘为丞相,封平津侯。武帝常常光着头,不戴帽子接见公孙弘,这是失礼的表现。因此,当天下有事,朝庭惊忧,有石庆这样的人出现就不足为怪了、石庆为内史,他是石奋之子。汉景帝时,石奋及其四子都食俸二千石,故号石奋为“万石君”。他们的特点就是无比的恭谨。到武帝时,赵绾、王臧获罪,太后认为儒者文多质少,只有万石君不说话,只做事,便命石庆为内史,石建为郎中令,他们在皇帝身边,遇到该谏诤的事,一定要屏退旁人,才肯开口,如果在殿堂上,却都装出连话都说不出来的样子,因此受到武帝的宠信。这其实是种不正常的现象,所以不正常,是由于武帝没待之以礼的结果。苏洵再次强调一定要先待之以礼,然后才能责之以法。待之以礼而受者不效力报答人君的,重之以责而受者不自勉以求保全身命的人,天下是没有的。人君与其傲然在上,不礼遇宰相,妄自尊大,不如让宰相自觉地报效朝庭。宰相觉得人君不责自己便猛求私利,怎能比得宰相害怕责罚因而自我警惕呢?世界上没有躲开好处而去找例霉,远离幸福而求取灾祸的人啊!

《任相》在后面两层里,将古之天子与今之人君对比,展开论证,相比之下,孰优孰劣,自然鲜明。这正是对比论证的第一个好处。同时,前边用“任相”与“御将”对比,后边用古今人君对比,论证起来,层次也显得格外清晰,这篇文章也象苏洵的其他文章一样,大处着眼,反复辩诘,这与对比手法的运用有关,因为对比总是两两平行的,平行中自然包含反复,这样,反复是从对比中来的,故不显重复。读者多读几遍原文,这些特点便不难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