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养才》原文、赏析和鉴赏

2019-06-05 可可诗词网-苏洵 https://www.kekeshici.com

苏洵

夫人之所为,有可勉强者,有不可勉强者。煦煦然而为仁,孑孑然而为义,不食片言以为信,不见小利以为廉。虽古之所谓仁与义与信与廉者,不止若是。而天下之人,亦不曰是非仁人,是非义人,是非信人,是非廉人,此则无诸己而可勉强以到者也。在朝庭而百官肃,在边鄙而四夷惧,坐之于繁剧纷扰之中而不乱,投之于羽檄奔走之地而不惑,为吏而吏,为将而将,若是者非天之所与,性之所有,不可勉强而能也。道与德可勉以进也,才不可强揠以进也。今有二人焉,一人善揖让,一人善骑射,则人未有不以揖让贤于骑射矣。然而揖让者未必善骑射,而骑射者舍其弓以揖让于其间,则未必失容。何哉? 才难强而道易勉也。

吾观世之用人,好以可勉强之道与德,而加之不可勉强之才以上。而曰我贵贤贱能,是以道与德未足以化人,而才有遗焉。然而为此者亦有由矣,有才者而不能为众人所勉强者耳。何则? 奇杰之士,常好自负,疏隽傲诞,不事绳检,往往冒法律、触刑禁,叫号欢呼,以发其一时之乐,而不顾其祸,嗜利酗酒,使气傲物。志气一发,则倜然远去,不可羁束以礼法。然及其一旦翻然而悟,折节而不为此,以留意于向,所谓道与德可勉强者,则何病不至?奈何以朴樕小道加诸其上哉! 夫其不肯规矩以事礼法,而必自纵为此者,乃上之人之过也。

古之义奇杰也,任之以权,尊之以爵,厚之以禄,重之以恩,责之以措置天下之务,而易其平居自纵之心。而声色耳目之欲,又已极于外。故不待于恣而后为乐。今则不然,奇杰无尺寸之柄,位一命之爵,食斗升之禄者过半。彼又安得不越法逾礼而自快耶? 我又安可急之以法,使不得泰然自纵耶? 今我绳之以法,亦已急矣。急之而不已,而随之以刑,则彼有北走胡南走越耳。噫!无事之时,既不能养,及其不幸,一旦有边境之患,繁乱杂治之事,而后优诏以召之,丰爵重禄以结之,则彼已憾矣。夫彼固非纯忠者也,又安肯默然于穷困无用之地而已邪?周公之时,天下号为至治,四夷已臣服,卿大夫士已称职。当是时,虽有奇杰,无所复用。而其礼法风俗,尤复细密。举朝庭与四海之人,无不遵蹈。而其八议之中,犹有曰议能者,况当今天下未甚至治,四夷未尽臣服,卿大夫士未皆称职,礼法风俗又非细密如周之盛时,而奇杰之士,复有困于簿书米盐间者,则反可不议其能而恕之乎?所宜哀其才而贳其过,无使为刀笔吏所困,则庶乎尽其才矣。或曰:奇杰之士,有过得以免,则天下之人,孰不自为奇杰而欲免其过者?是终亦溃法乱教耳。曰:是则然矣,然而奇杰之所为,必挺然出于众人之上。苟指其已成之功以晓天下,俾得以赎其过。而其未有功者,则委之以难治之事,而责其成绩,则天下之人,不敢自谓奇杰,而真奇杰者出矣。

苏洵的《养才》是篇观点新颖的论文。其文论述养才取士的问题,与传统观念大异其趣。在封建时代,儒家取士的标准是德才兼备,才德不可兼而有之时,往往是取德弃才。苏洵在文章里鲜明的提出爱才、重才,这与传统观念是大相径庭的。汉末的政治家、文学家曹操曾说其人只要确有才能,即使不孝也可任用。因此后世议论不休,这几乎成了曹操的一条罪状。身处宋代的苏洵,他是饱学之士,不可能不知道曹操在用人问题上所受到的非议,然而,他仍然撰写《养才》一文,力图从理论上说明养士重才的问题,不能不说他是有些胆识的。

文章首先提出一个观点:“夫人之所为,有可勉强者,有不可勉强者”。勉强是指只要努力便可达到的境界。“煦煦然而为仁,孑孑然而为义,不食片言以为信,不见小利以为廉”。仁义信廉四字,概括了一般人所说的德。煦煦,行小惠的样子。孑孑,孤立的样子。片言即半言,也就是半句话。以行小惠当仁,洁身自好为义,不食半句话当信,不要小利益当廉,古代的所谓仁 义、信、廉并不只是这些东西。但是,天下人也不说这些人就是不仁、不义、不信、不廉。这类所谓的德是不用什么努力就可以做到的。另一类人的情况则不同:他在朝庭,百官便规矩;他在边疆,四夷就畏服;在事务繁杂、紧张的环境里,他不忙乱;处在紧急公文来往不断的地方,他不迷茫; 做吏就能做好吏,当将就能做好将,象这样的人,不是天生的智慧,长就的性情吗? 这是不能光凭努力就能达到的。苏洵并列地摆出这两类人的现象,随后分析道: 道与德是可以经过努力而获得进益; 才智呢? 却不是用力气可以拔高的。接着,他用假设的办法来证明这个观点。有两个人,一个会揖让,一个会骑射。一般人都认为会揖让的人懂礼貌,是贤者。但是,善揖让的不一定会骑射。而会骑射的人只要扔了弓也揖让起来,未必就不合礼仪的规范。这说明增进才能很难,而掌握礼貌就容易多了。苏洵这种假设的论证方法很象孟子的文风。孟子在游说诸侯时,就常常用自撰的故事去说明抽象的道理。苏洵的好论辩固然是孟子之风格,其论说的手法也巧妙地借鉴孟轲,此处便是极好的例证。

苏洵父子强调“言必中当世之过”。苏洵反复告戒苏轼兄弟,要“有意而言。”据苏轼回忆,其父苏洵与京师卿大夫游后归家,对苏轼说:“自今以往,文章其日工,而道将散矣。士慕远而忽近,贵华而贱实,吾已见其兆矣。”于是他要求文章“凿凿乎如五谷必可以疗饥,断断乎如药石必可以伐病。”这篇《养才》也是如此,他阐明了德可以努力达到,才却不一定通过努力可以拔高,然后,立即联系当时的现实:“吾观世之用人,好以可勉强之道与德,而加之不可勉强之才以上”。并且还振振有词,说:“我贵贤贱能。”结果呢? 苏洵指出: 不但让才者遭遗弃,而且,他们推崇的德也不能感化人。最后的结果是德才俱失。苏洵分析道,那些人为什么如此呢? 即对有才的人缺乏全面的看法。那些有才能的人往往不被世俗的眼睛认识。因为“奇杰之士,常好自负。疏隽傲诞,不事绳检。“甚至还违反法律,触犯刑禁,叫号欢呼 发泄一时的快乐,而不顾祸患。有的酗酒使气,轻世傲物,情绪发泄完毕飘然远去,不拘泥于礼法。这样,他们便容易为人误解。但是,这些奇杰之士,一旦幡然醒悟,留意礼仪,便是彬彬君子了。有才的人不拘礼法,必然放纵自己,做些违背礼法的事,这是上等人的过错。其错误也是一般庸人所不及的。

“言必中当世之过”,也即“救时”、“济世”。苏洵并不只是抽象地、原则地“微言高论”一番,也不仅仅是把别人埋怨痛骂一顿。而是要不仅指出“当世之过”在何处,还要通过“反复论难”,具体分析,找出切实可行的纠正过错的办法。于是,苏洵从古代去找方法,他提出:“古之养奇杰也。任之以权。尊之以爵,厚之以禄,重之以恩,责之以措置天下之务,而易其平居自纵之心。”这是苏洵开出的药方。象其他文章一样,苏洵又以古今对比的方法,指出在当时的社会,奇杰之士“无尺寸之柄,一命之爵”,其奉禄也只“斗升”之微,这样,奇杰之士便难免越法逾礼而自找快乐。如此,怎么能用法去约束他们呢? 法管不住,又用刑,那么奇杰之士便远走高飞了。一旦国家动乱,边患发生,再用优诏去请,用高官厚禄去笼络,奇杰之士的心早冷了,又怎肯为国出力呢?苏洵这么论述在于强调平时要养士,急时才能堪用。

这里出现一个问题,即太平无事为什么要养士呢?苏洵又用历史事实来证明:周公当政的时候,天下大治,四夷臣服,在朝的士大夫也称职。那时,虽有奇杰之士,也没地方安排了。而且,礼法风俗都很细密,朝野无不循规蹈矩。如此说来,就不必养士了吗?不然,周公制定的“八议”中,还有一条是“议能者”,对比当前的现实,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同周公掌权的时代相比,而且大量奇杰之士官卑职小,生活穷因,那么还反而“不议能者”,这是可宽恕的吗?苏洵疾呼应该“哀其才而贳其过”,哀,怜惜也,贳,赦免也。这句是说要爱惜其才能而赦免其罪行,这里出现一个问题,即奇杰之士犯了罪能得到赦免,那么,天下人都会以“奇杰之士”自命,以求赦免过失,这样岂不会出现“溃法乱教”的局面吗?苏洵承认“是则然矣”,即可能有这种现象。但这并不可怕,因为真正奇杰之士必然与一般人不同,可以让他们用已取得的成功去赎取罪过,对于那些还没有建立功劳的,就派他们去办难办的事,并要求做出成绩。这样,一般人就不会去冒充“奇杰之士”了。只有大家不敢以“奇杰”自命,那时,真正的奇杰者便脱颖而出了。

可见,苏洵“养才”的观点是同儒家传统的观点不尽相同,有其独特之处,这是此文的突出特点。在写作上,仍是采用反复论辩的方法,所以将道理讲得明白透彻。这些又正是苏洵的“言必中当世之过”的写作主张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