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字通
《正字通》是中国古代文字学著作。明末张自烈撰,约成书于明崇祯年间(1628-1644)。主要版本有清康熙十年 (1671) 序弘文书院刊本、康熙二十四年(1685) 吴源起清畏堂刊本等,另外常见的康熙九年(1670)序本,字大清晰,纸墨俱佳,有人认为是初刻本。
张自烈(1564-1650),字尔公,号芑山,明宜春(今江西省宜春县)人。博学洽闻,崇祯末官南京国子监生。入清,累征不就,晚年卜居庐山。所著有《四书大全辨》、《与古人书》、《诸家辨》、《古今文辨》等十余种,均传于世。
现在通行的廖文英本《正字通》,卷首有康熙庚戌年(1670)的张贞生序和康熙辛亥年(1671)的黎元宽序,前面列有满文十二字母,当系廖文英所加。根据它的凡例来看,这部字典是为了补正《字汇》的缺漏和错误而作的。所以其分部、排字等体例,全照《字汇》之旧。全书也分二百一十四部,将部首“以字画之多寡循序列之”,每部中的字也是按笔画多少排列的。所不同的只是把《字汇》首末卷的各种附录,都排在正文之前,而且取消了原来的《韵法直图》一项和各部前面的目次表。
本书虽直承《字汇》而来,但在编排和说解内容方面,有些地方也改变了《字汇》的原式,同时也纠正补充了 《字汇》 中的许多缺点错误。大致说来,本书较《字汇》改进得较好的有六个方面: (1) 改正了 《字汇》的误收和误说。如 《玉部》三画 “”字注: “旧注音信,玉名。一说,即㺬之讹。㺬亦俗书也。宜删。”其下 “”字注: “旧注音乙, 高也。 按, 高当作‘屹’,从 ‘王’非。”(2)纠正了 《字汇》的若干误训,所说亦较翔实。如 《缶部》五画 “缺”字,《字汇》训为 “蛚”,其实,这是虫名,本书则改训为 “电光照处谓之 ‘列缺’。” 又引 “服虔曰: 列缺,天闪。”辨“缺”字所应作的形体以及误书的形体亦较详。(3)解释名物比较正确,可与前人旧说相互参证。如《瓜部》十六画 “”字注: “力吾切,音卢。瓠,匏而圆者。《五代史》: ‘牛蹄突厥,其水曰瓠河。’”再以○隔开,说: “瓠一名 ‘壶卢’, 本作 ‘卢’,俗作 ‘’。壶,酒器;卢,饭器。瓠各象其形,又可为酒饭器,因以为名。‘壶卢’即 “瓠’ 也。俗讹为 ‘葫芦’,非。葫,蒜名; 芦,苇属。”(4)每字的说解引用前人的注疏不专一家,也不专主汉晋。在《正字通》之前的前代字书中,除引用《说文》外,多数只以汉晋的注释为依归,至多只引到唐人的疏。本书则不然,它兼取众说,择善而从。如 《人部》十一画 “傅”字的说解,所引 《内侧》及注,就是全引元人陈澔的 《礼记集说》,没有再加解释。这是因为,“传,移也”。虽是郑玄注,但语焉不详;孔疏虽有阐释,亦不甚明确。陈澔《集说》是兼取注疏而改写的,言简意赅,所以全用陈注,勿庸多加说解。不仅如此,本书所引的书证也很广泛,不限于 “四书”,凡佛、道两家的书,以及医药、方技等书,也常加援引、便益读者广异闻异说。(5)凡属双音词特别是连绵字如“鹦鹉”、“狻猊”、“蟋蟀”、“蓓蕾”等词,《字汇》经常是分在两个字重复说解,本书则完全改进了这个缺失:一处详释, 一处略说。 如 《艸部》 十画 “蓓”字注:“又,花蕊谓之 ‘蓓蕾’”以下,即引许多书证和异体,并加详细的辨说,以为 “从木、从玉并非,从 ‘蓓蕾’为正。”而在十三画 “蕾”字下只简单地说: “鲁贿切,音垒。‘蓓蕾’附见前 ‘蓓’字注。旧本引《广韵》‘花绽貌’,非。”(6) 《字汇》按分部分划的原则,把一个字的古、籀、、俗各体分入各部。本书则虽用这一方法,但将散见各部的异体都注于本字之后,使读者查到本字,即同时认识了它的异体,较为方便。如《又部》八画“叟”字下面,即列有“”、“”、“”诸异体,而这几个异体字的注释,则仍分见于本部各画之下。由于本书对《字汇》有了较大的改进,成就较大,故虽与《字汇》为同一系统之书,其价值却不逊于《字汇》,颇有后来居上的特点,因此,长期以来,它能与《字汇》并称。
无庸讳言。本书也存在不少缺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曾指出它“征引繁芜,颇多舛驳;又喜排斥许慎《说文》,尤不免穿凿附会”。如“主”字的解说,竟有九百多字,“传”字的注释亦超过六百字,实在失之太繁。至于引书不注书名、篇名的毛病,也是本书的缺失。改去,亦是其一失误处。不过,从中国文字学史上看,本书对《康熙字典》等近现代字典的编纂的影响,以及对于汉字的规范化与文化普及工作的意义是不可低估
的。
张自烈(1564-1650),字尔公,号芑山,明宜春(今江西省宜春县)人。博学洽闻,崇祯末官南京国子监生。入清,累征不就,晚年卜居庐山。所著有《四书大全辨》、《与古人书》、《诸家辨》、《古今文辨》等十余种,均传于世。
现在通行的廖文英本《正字通》,卷首有康熙庚戌年(1670)的张贞生序和康熙辛亥年(1671)的黎元宽序,前面列有满文十二字母,当系廖文英所加。根据它的凡例来看,这部字典是为了补正《字汇》的缺漏和错误而作的。所以其分部、排字等体例,全照《字汇》之旧。全书也分二百一十四部,将部首“以字画之多寡循序列之”,每部中的字也是按笔画多少排列的。所不同的只是把《字汇》首末卷的各种附录,都排在正文之前,而且取消了原来的《韵法直图》一项和各部前面的目次表。
本书虽直承《字汇》而来,但在编排和说解内容方面,有些地方也改变了《字汇》的原式,同时也纠正补充了 《字汇》 中的许多缺点错误。大致说来,本书较《字汇》改进得较好的有六个方面: (1) 改正了 《字汇》的误收和误说。如 《玉部》三画 “”字注: “旧注音信,玉名。一说,即㺬之讹。㺬亦俗书也。宜删。”其下 “”字注: “旧注音乙, 高也。 按, 高当作‘屹’,从 ‘王’非。”(2)纠正了 《字汇》的若干误训,所说亦较翔实。如 《缶部》五画 “缺”字,《字汇》训为 “蛚”,其实,这是虫名,本书则改训为 “电光照处谓之 ‘列缺’。” 又引 “服虔曰: 列缺,天闪。”辨“缺”字所应作的形体以及误书的形体亦较详。(3)解释名物比较正确,可与前人旧说相互参证。如《瓜部》十六画 “”字注: “力吾切,音卢。瓠,匏而圆者。《五代史》: ‘牛蹄突厥,其水曰瓠河。’”再以○隔开,说: “瓠一名 ‘壶卢’, 本作 ‘卢’,俗作 ‘’。壶,酒器;卢,饭器。瓠各象其形,又可为酒饭器,因以为名。‘壶卢’即 “瓠’ 也。俗讹为 ‘葫芦’,非。葫,蒜名; 芦,苇属。”(4)每字的说解引用前人的注疏不专一家,也不专主汉晋。在《正字通》之前的前代字书中,除引用《说文》外,多数只以汉晋的注释为依归,至多只引到唐人的疏。本书则不然,它兼取众说,择善而从。如 《人部》十一画 “傅”字的说解,所引 《内侧》及注,就是全引元人陈澔的 《礼记集说》,没有再加解释。这是因为,“传,移也”。虽是郑玄注,但语焉不详;孔疏虽有阐释,亦不甚明确。陈澔《集说》是兼取注疏而改写的,言简意赅,所以全用陈注,勿庸多加说解。不仅如此,本书所引的书证也很广泛,不限于 “四书”,凡佛、道两家的书,以及医药、方技等书,也常加援引、便益读者广异闻异说。(5)凡属双音词特别是连绵字如“鹦鹉”、“狻猊”、“蟋蟀”、“蓓蕾”等词,《字汇》经常是分在两个字重复说解,本书则完全改进了这个缺失:一处详释, 一处略说。 如 《艸部》 十画 “蓓”字注:“又,花蕊谓之 ‘蓓蕾’”以下,即引许多书证和异体,并加详细的辨说,以为 “从木、从玉并非,从 ‘蓓蕾’为正。”而在十三画 “蕾”字下只简单地说: “鲁贿切,音垒。‘蓓蕾’附见前 ‘蓓’字注。旧本引《广韵》‘花绽貌’,非。”(6) 《字汇》按分部分划的原则,把一个字的古、籀、、俗各体分入各部。本书则虽用这一方法,但将散见各部的异体都注于本字之后,使读者查到本字,即同时认识了它的异体,较为方便。如《又部》八画“叟”字下面,即列有“”、“”、“”诸异体,而这几个异体字的注释,则仍分见于本部各画之下。由于本书对《字汇》有了较大的改进,成就较大,故虽与《字汇》为同一系统之书,其价值却不逊于《字汇》,颇有后来居上的特点,因此,长期以来,它能与《字汇》并称。
无庸讳言。本书也存在不少缺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曾指出它“征引繁芜,颇多舛驳;又喜排斥许慎《说文》,尤不免穿凿附会”。如“主”字的解说,竟有九百多字,“传”字的注释亦超过六百字,实在失之太繁。至于引书不注书名、篇名的毛病,也是本书的缺失。改去,亦是其一失误处。不过,从中国文字学史上看,本书对《康熙字典》等近现代字典的编纂的影响,以及对于汉字的规范化与文化普及工作的意义是不可低估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