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诗《观猎;使至塞上》

2019-09-15 可可诗词网-古代诗文名篇 https://www.kekeshici.com

王维诗《观猎;使至塞上》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使至塞上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王维以军旅和边塞为题材的诗篇都写得壮阔飞动,从生活经历和诗篇情绪分析,多数写在诗人的前期。这里选的两首是他这类诗的代表作。

《观猎》一诗取材于军旅生活,写一位将军在冬末出猎的情景,赞美将军的武艺高强和意气风发。诗篇写得神采飞扬、轻快流畅,使读者获得了壮美的感受。首联写将军在渭城射猎。诗人不采取先述人后述事的一般写法,而是开篇就写风声弓声,使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取得了先声夺人的效果。风声与弦声交鸣,令人精神振奋,由此激发读者的悬念: 射手是谁?原来猎人是一位将军。从他出猎的地方“渭城”来看,可能还是一位卫戍京畿的军队将领,怪不得有如此高超的箭法。此联起得突兀奇特,收得平实典重,一开篇便振起了精神。颔联写将军纵马骋驰,追赶猎物。这一联意在写将军骑术精娴,但不正面着笔,而是写主人的鹰和马,由物见人。鹰能在高空发现地面上的动物,然后疾飞而下攫取猎物。写的是冬春之交季节,草色枯黄而且稀疏,禽兽难以藏身,鹰眼更为锐利,诗人用一“疾”字形容,以见其目光之快,也暗含其俯冲之疾。飞鹰发现猎物,猎手迅速跟进。渭河平原上积雪已经融化净尽,地面干燥平实,战马奔跑就格外迅捷。诗中用一“轻”字形容战马疾驰之速。冬末春初,鸟兽肥硕;平原开阔,地点理想,正是将军大显身手的时机。将军奔驰之轻快、猎获之丰富、心情之快乐,可想而知。然而诗人避实就虚,只从鹰与马两处稍作点染,将军身手之矫健、兴致之高昂,几欲呼之即出。颈联写将军猎罢,乘兴归去。新丰在长安东北,细柳营在长安西北。将军在渭城,即在长安西北之咸阳故城,打猎后,是不可能一路经过这些地方返回的。但解诗不能胶柱鼓瑟。诗人所以这样说,一则因为这些地名都是汉朝的地名,把它们采掇于诗中,与首联的“渭城”呼应,可以增添诗句的典雅之气,故而信笔拈入诗篇;二则可以进一步烘托将军的豪情和身份。原来,“新丰美酒斗十千”(王维《少年行》),是个产美酒的地方。将军猎罢归来,兴犹未尽,还要沽酒豪饮一番。而细柳营是汉代名将周亚夫驻军所在,“还归细柳营”暗示这位猎手是一位治军严明的将军,益发引起读者对他的敬佩。“忽过”、“还归”等词的运用既使此联成为前后相衔的流水对,也表现了将军骑行的迅速和轻快。尾联写将军回望射猎之处已暮色苍茫。在归途上,将军回头一看,只见白天射猎的地方已经暮云低垂,千里大地一片苍茫。这个结尾余味无穷,使人想见将军是在千里平原上尽情驰射了一天,踌躇满志的情态跃然纸上。从“射雕”一词又可知将军原是一位箭法无比高超的射雕手。诗由风劲弓鸣写起,起笔不凡,中间两联,一写驰射,一写归去,写得遒劲飞动、意气风发,最后由暮云平收结,由张而驰,正与一天的射猎活动相应,可见章法之严谨。首联两句倒装,中间两联,或写因果,或写经过,显得轻捷飘逸,可见句法之精巧。字法表现为准确传神,如“枯”、“尽”、“疾”、“轻”、“忽过”、“还归”都生动地写出了射猎的动态。“渭城”、“新丰”、“细柳营”三个古代地名词的运用也有助于刻画诗篇主人公的形象。

《使至塞上》是一首边塞诗。开元二十五年(737)三月,河西节度副使崔希逸和吐蕃作战获胜。王维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奉使前往劳军。诗题中的“使”就是奉使劳军的自己。因而这首诗是奉使出塞的记实之作,写出使到达塞上的所见所闻。诗的首联写自己的行踪。“问边”是此行的任务。“单车”说自己独自前往,不免有一种孤单之感。对句“属国过居延”是“过居延属国”的倒文,交代自己旅途所经过之地是汉朝的属国居延。用了汉朝的地名,使诗句有一种历史悠久、边地辽远的味道。颔联写自己心情落寞。“征蓬”两句从雁归胡天、己离汉塞的反差抒写了首联“单车”一词所包含的孤单、落寞之感。蓬飘与雁飞的方向都是西北,但一“出”、一“入”,感受大不相同。王维出使的月份史无明文,从“归雁”一词看可能是在春天(有的研究者认为王维出使在秋天,则“归雁入胡天”是虚拟之景)。眼看着一行行大雁春来之时飞回北方的故乡,而自己却像被风卷飞的无根蒂的蓬草飘离了汉塞。这一对比显出了诗人心中的苦闷之情。其所以会有如此感受,一则因为此行是远去西北,进入荒凉的边地,有一种“西出阳关无故人”的孤独凄清之感,二则因为上一年张九龄被罢知政事,此年四月又贬为荆州长史,被排挤出京,自己在朝中失去了倚傍,此次被派去劳军,无异于被赶出朝廷,因而不免心情黯淡,产生一种飘然无依的感受。颈联写边地辽阔的景象。“大漠”两句所写的边地风光,画面开阔,意境苍凉,历来被奉为写景名句。这两句用词十分平常,句式也平实易懂,却得到千百年来读者的喜爱,因为首先是诗人选取了最能表现边塞典型风物的“大漠”、“长河”入诗,一大一长,把人的视野扩展到广袤无垠的天地,给人壮阔雄浑的印象。其二,诗人又给大漠、长河恰当地选择了特定的组合景物: 孤烟、落日。战争时期,沙漠的烽火台上一炷报警的狼烟直上高空,黄昏时分落日悬在长河上,又大又圆。由于沙漠和黄河上没有山林村舍的陪衬和遮挡,孤烟直上和落日浑圆的景象就异常醒目。这幅只有横线、竖线和圆组成的画面,构图十分简单,却极为准确地画出了塞外荒漠、单调的景象。其三,这幅画的色彩是单调统一: 大漠是黄色的,烟柱是灰色的,长河是黄色的,落日是橘黄色的,整个大西北的荒原被黄色主宰着,更显得苍莽冷落,诗人孤寂的情怀自然地融进了景物描写之中。尾联写路遇“候骑”,得知主将正在前线。诗人在旅途中久久不见行人,只是在“萧关”才遇见了担任侦察、通讯的骑兵,一打听,主将正在前线。“萧关逢候骑”一句看似闲笔,其实它很重要,一方面显示人烟的稀少,边疆的辽阔,一方面由他告知“都护在燕然”的消息,令人精神为之一振: 长途跋涉的目的地就要到了,而且主将崔希逸身先士卒,正在前线作战,并已经取得胜利。燕然山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并非崔希逸所在之地,此处用了东汉车骑将军窦宪大破匈奴于燕然山刻石记功的典故,表明唐军已打败了敌人。至此,诗人政治上、心灵上的暗影和旅途的沉闷疲劳为胜利的消息一扫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