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二)

    通“柄”,器物把柄;喻指权柄。按:枋,《集韵》陂病切,去声,映韵;今音bing。按: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壮部》:“枋,叚(假)借为‘柄’。”
《周礼·春官·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柄,本又作‘枋’。”按即《天官·大宰》的八柄。按: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枋〕下云:“《礼周官》皆以‘枋’为‘柄’。”《仪礼·士冠礼》“南枋”,又《士昏礼》:“皆南枋。”注并云:“今文‘枋’为‘柄’。”又《少牢馈食礼》“南柄”注:“故‘柄’皆为‘枋’。”《鹖冠子·王鈇》:“成鸠之所枋以超等,世世不可夺者也。”宋陆佃注:“枋,柄也。”《宋文鉴》六七吕公著《定州谢上表》:“久预枋司,积有妨贤之畏;洊祈麾寄,更图陈力之方。”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4-18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www.kekeshici.com/hanyuweb/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hanyuweb/tongjiazi/10647.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30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