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烙”,古代酷刑。
《吕氏春秋·道理》:“糟上酒池,肉圃为格。”汉高诱注:“格以铜为之,布火其下,以人置上,人烂堕火而死。”(即“炮烙之刑”。)清朱骏声谓此“格”为“烙”之通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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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道理》:“糟上酒池,肉圃为格。”汉高诱注:“格以铜为之,布火其下,以人置上,人烂堕火而死。”(即“炮烙之刑”。)清朱骏声谓此“格”为“烙”之通假字。
发布时间:2019-04-18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www.kekeshici.com/hanyu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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