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军制

        也称“计口授田”。金熙宗即位后,调整了猛安谋克制度,将金初的受田制改为屯田军制。屯田军制创设于皇统五年(1145)。熙宗将女真与契丹人的猛安谋克户,从金内地大批地迁居中原地区,实行“计其户口,给以官田”(《大金国志·屯田》),令其自耕种以充口食。屯田军制的授地方法,并没有完全废除奴隶制,但已与原受田的土地分配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含有封建制的因素,它是由牛具税地向封建租佃制转变的一种过渡形态。猛安谋克户移居中原后,与汉人杂处,日益受到汉族封建经济和文化的影响,逐渐改变着“女真旧俗”。女真贵族、官僚与猛安谋克上层竞相兼并土地,招募农民佃种,获取地租。明昌元年(1190)三月章宗宣布:“军人所受田,止令自种,力不足者 方许人承佃,亦止随地所产纳租,其自欲折钱输纳者,从民所欲,不愿承佃者毋强”(《金史·食货二》)。泰和四年(1204)九月,章宗放宽了对女真屯田户出租土地的限制,订“屯田户自种及租佃法”。规定屯田户在所授田地十里以内,每丁必须自种四十亩,多余土地方许由出租者决定,或租赁或主、佃分种即行分成租制。实际上是承认了土地出租的合法性。女真上层变为坐吃地租的封建地主,逐渐失去骠悍善战的习性,加速了猛安谋克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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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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