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仲常,号方山,武进(今江苏常州)人。明世宗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历官浙江慈溪县知县、九江府儒学教授、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本部稽勋司郎中、考功司郎中、江西建昌府通判、刑部陕西司员外郎、礼部祠祭司员外郎、本部精膳司郎中、浙江副使、鄜州兵备副使等。薛氏为官清正,曾因得罪严嵩,受降职处分。为学兼宗朱、陆,先从师邵宝受朱熹理学,后师事欧阳德,受王守仁之学,再从吕柟受“格物穷理,先知而后行”之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七》)主张“此心之外无余道”(《薛方山先生集·会道》),“人有此心,心即是道”。(《同上《宁海正学祠记》)认为“人者天地之心也,圣之所以为圣者,此心也;贤之所以为贤者,此心也。吾人之学,正以学为圣贤也。”(同上《常州府重修儒学记》)提出六经包涵着圣人之道,反对“以经求经”,“求经于经”,主张“求经于心”。(同上《舒城县儒学尊经阁记》)其论道德,则宗“致良知”之说,认为“致良知”即“所以发明人心天命之本然”,即“求诸本心”。(《方山先生文录·杂著》)薛氏论“正己格物”,认为要通过我的诚意,使顽冥之人发其良心而使之格物,先要“正己”,才能“格物”。又反对空谈良知,提倡务实,认为“言之匪艰,行之惟艰”,主张“身体力行”,“务从实践”。(《方山先生文录·杂著》)薛氏思想对东林党人有所影响。著有《方山先生文录》、《四书人物考》、《宋元资治通鉴》、《宪章录》、《薛方山纪述》、《薛子庸语》、《甲子会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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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3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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