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各地的田赋征收标准按照明朝定额标准执行。江苏的苏州、松江,浙江的嘉兴、湖州(今吴兴县)等四府的田赋远较其他各地为高。形成此种现象之原因,系由于此四府在元末明初时为吴王张士诚之根据地,朱元璋进攻时,当地军民曾固守抗明,故朱元璋遂于平定后对之加赋。由于田赋过重,当地庶民屡请酌减。雍正三年(1725),经怡亲王胤祥奏请,遂下令减收苏州三十万两、松江十五万两。雍正五年(1727)又下令减收嘉兴五万两、湖州减收四万两。从此,各省的田赋大致趋平。此一措施对发展当地的农业生产起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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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4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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