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

        官署名。清代最高的监察、弹劾机关,并参与司法,与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设左都御史满汉各一人,左副都御史满汉各二人,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和京畿、河南等十五道监察御史。上述官员统称科道。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分别是总督、巡抚的兼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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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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