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十一年(1861),文宗崩,同治帝年少,御史董元醇奏请皇太后暂理朝政,同治帝奉两宫皇太后御养心殿听政,王公大臣齐集殿门外,行礼如仪,太后前垂帘设案,皇帝前设案,议政王、御前大臣率侍卫按班分立,有事,命王大臣传旨,宣告臣下时亦称“朕”。光绪时两宫皇太后垂帘仪亦类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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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8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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