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通商大臣简称南洋大臣,隶属于总理衙门。原为五口通商大臣,1844年设立于广州,是鸦片战争后,办理对外事务而设的,先后由两广总督和两江总督兼理。1861年划归总理衙门管辖。1866年因通商已扩张至长江各口,改称南洋通商大臣,例由两江总督兼任,管理东南沿海和长江沿岸各口通商、交涉事务。南洋长期为曾国藩湘系所把持。因此,清政府的所有对外交涉和通商事务,都由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密切联系的军阀官僚所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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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4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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