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教案

        同治元年(1862)二月,法国教士罗安富得到清廷允许在江西南昌传教。当时,南昌人民对外国传教士的种种劣迹早有耳闻,遂在豫章书院集会表示反对,并散发揭露传教士罪行的檄文。罗安富向江西巡抚沈葆桢进行控告,因此更激起了当地人民的义愤。遂聚众将南昌的两座教堂拆毁。罗安富逃往上海,通过法国驻京公使向清廷提出抗议,要求索取抚州及九江两处空地以便修造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七万两。清廷只允许赔偿五千两。罗安富不满意,遂返回南昌欲继续对地方官吏进行威胁。他在南昌滕王阁泊舟时,附近居民对他投掷砖石,因而才使他稍为收敛。最后,清廷赔偿一万七千两,并拨给空地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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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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