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督商办

        官督商办,是清政府为利用私人资本举办新式工矿企业所采取的组织形式之一。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官府因经费不足,需要筹集商股,如七十年代洋务派创办的招商局、开平煤矿等都采取此种形式。企业“由官总其大纲”,政府委派总办、会办、帮办、提调等专职人员,大权全为官方代表。盈亏“全由商认”,官股坐收“官利”,而且企业还须对清政府“报效”,承受各种封建勒索。但此种企业与李鸿章等洋务官僚关系密切,常能取得专利、减免税、货款等特权。由于企业经营腐败,亏蚀甚多,往往不能维持。后来大部分都改为官商合办形式。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7-18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lishi/ershiliu/224108.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
友情链接:食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