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申乔

        字慎旃,号松伍,江南武进(今江苏武进县)人。康熙九年(1670),中二甲六名进士,但未能立即授职,回乡以教书为业。康熙二十年(1681),始授商丘县令。赵申乔到任后,废除私立名目的苛捐杂税,并救济遭受旱灾和病疫的老百姓,他带头捐俸,开设粥厂,救济灾民。因此,很有政声。康熙二十七年(1688),授刑部主事。三十年(1691),康熙知申乔敬慎,提为浙江布政使。并告谕申乔:“当秉公察核,不亏帑,不累民。布政使为一省表率,尔清廉,属吏自皆守法”(《清史稿》)申乔发誓当好官,否则,请置重典。申乔上任,仅以家人十三人从,不挟幕客,治事皆躬亲。一年之内,免除税银四千余两。属吏无敢舞弊者,康熙称其“居官甚清”,于四十一年(1702)升赵申乔为浙江巡抚。在布政使任内,积余的二千余金,封存授与接替人。并说“得此足办一岁之事,毋以扰民也。”(《清史稿》)康熙南巡,申乔往行在朝见。康熙深知湖南官吏私征赋税,倍于他省,特诏申饬。赵申乔将诏谕刻石,建碑亭于道路要口,使官民尽知。同时又采取一系列措施,如禁止私派、颁定漕米斗斛,控制盐价,严禁预征兵饷,抚恤漕运穷工。对贪官如布政使董昭祚,同知王侃等,均按律惩治。时人称他办事“知无不为,为无不力。”康熙四十九年(1710)赵申乔内升为都察院左都御史。申乔离开湖南时,百姓为之建生祠。赵申乔为人耿直,康熙曾当面批评他“君子惩忿窒欲,此语最宜详思”“凡事尚气,专与人争,殊非大臣之体”。“居官虽清,不可自恃。”(《康熙起居注》)康熙五十年(1711)十月,赵申乔疏劾《南山集》作者戴名世“倒置是非,语多狂悖”。《南山集》记述了南明抗清史实,用永历年号,触清延之大忌。狱成,被株连者达数百人之多,这是康熙朝最大的文字狱。而赵申乔首发其事。后人批评他“逢君之恶,实可痛恨”。康熙五十四年(1715),山西巡抚苏克济劾申乔子赵凤诏受贿达三十余万,坐赃罪至死。申乔上疏请罢斥,康熙责其词意忿激,非大臣体,但仍命任事如故。康熙五十九年(1720),以病乞休,而赵凤诏赃银未交清,帝命免追。并谕大学士“速传此旨,使其早知,庶服药可效。”不久卒,年七十七岁。谥“恭毅”。雍正元年,加赠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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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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