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祗户

        北朝人户之一种。北魏献文帝拓跋弘根据僧人昙曜的请求,将部分杂户、隶户派给寺院,由僧侣管理机构管理,每户每年向僧侣管理机构交纳备荒粮六十斛,称僧祗户粟,这些人户就称作僧祗户。僧祗户从封建官府的依附人口变为寺院的依附人口。到北周武帝灭佛后,又成为州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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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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