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官

        唐代用以赏赐功臣的名号。勋官之制,始于隋朝。唐因隋制,共十二级:(1)上柱国,视同正二品、(2)柱国,视同从二品、(3)上护军,视同正三品、(4)护军,视同从三品、(5)上轻车都尉,视同正四品、(6)轻车都尉,视同从四品、(7)上骑都尉,视同正五品、(8)骑都尉,视同从五品、(9)骁骑尉,视同正六品、(10)飞骑尉,视同从六品、(11)云骑尉,视同正七品、(12)武骑尉,视同从七品。按被授勋之官,其地位虽然尊崇,并无职事可做,故有散官之称。宋元二世,因袭此制。明代武职授勋,因用此名号,文官授勋,则另立名号。清代或部分沿用,大部废而不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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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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