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察

        唐代巡按州县的标准。唐制,御史台之下属分三院。其中察院以监察御史十五人,分领其事。《新唐书·百官志三》:“监察御史……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巡按标准则依六察:“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踪,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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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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