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史

        官名。始见于秦。历代均有此官称,唯其名称虽同,却因所任官署不同,而其职掌各异。南北朝以前,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即三公之府,均设长史,佐其主官总理庶务。南、北朝,凡开府之官或王府,均设长史。唐代因袭此制。凡亲王府、南衙十六卫、北衙四禁军、各都督府、各都护府、西东北三都牧、各州刺史等官署,均设长史。因其官署之高下,各署长史的品阶也不同。然均为佐主官统掌本官署诸政务之官。职权甚重,或相当于后世的秘书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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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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