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审言

        唐朝诗人。字必简。祖籍襄阳(今湖北襄樊),先辈后迁居巩县(今河南巩县)。杜甫之祖父。高宗咸亨元年(670)举进士。初任隰城尉、洛阳丞等地方官。能诗善书,尤长于五言诗。然恃才自傲,为时辈所嫉。他自称:“吾之文章,合得屈、宋作衙官;吾之书迹,合得王羲之北面。”圣历元年(698),贬为吉州司户参军,又与同僚不和,被陷害下狱。其子杜并,年方13,怀刃刺杀诬陷者,被杀,审言因此而免官,还东都洛阳。后受武则天召见,官著作佐郎,不久升迁膳部员外郎。唐中宗复位,因与张易之兄弟交往,被流放岭外。后召回授国子监主薄,加修文馆直学士。卒年60余。有文集十卷,已不存。年青时与李峤、崔融、苏味道齐名,合称“文章四友”。其诗今存40余首,多为五言体。内容多为写景、酬答及应制之作,格律工整,用语新奇,标志着格律诗的成熟。杜甫《赠蜀僧闾丘师兄》称“吾祖诗冠古”,虽属过誉之词,但不是毫无道理,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确系初唐五律最早的楷模。原集十卷已散佚,有明人所辑《杜审言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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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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