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选富户七千家为胥士,收其赋税以充百官俸给,是谓课户。又设俸户,唐将一年税赋交给富户放债收息,提供俸给.周世宗显德五年(958)十二月,世宗下诏,令诸色课户及俸户编入州县民籍,所有幕职及州县官,由朝廷支俸钱及米麦。扫除唐初以来三百多余年的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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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8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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