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易司

        北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为推行王安石变法的市易法而特设的商务机构。在汴京开封设都提举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由盐官和提举官负责管理。任务是:估定物价;凡市场上滞销的货物,可平价收购,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去;向商人贷款或赊售货物,分别收取年息二分;官府三司所属各司、库所需货物由市易务采购供应。这对于抑制大商人操纵物价,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和便利商品流通都有积极作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6-02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lishi/gudaizhidu/152039.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
友情链接:食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