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俄法洋款”。中日甲午战争后,沙俄为攫取侵华权益,乘清政府无力偿付对日赔款,纠合法国抢先兜揽借款,于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 7月6日由清驻俄公使许景澄与俄国各银行商董在圣彼得堡(今列宁格勒)签订本合同。同时订立《四厘借款声明文件》。规定借款总额为四亿法郎(合一亿金卢布),折银九千八百余万两,由四家俄国银行和六家法国银行分贷。折扣九四点一二五付款,年息四厘,以海关收入作担保,分三十六年还清。俄国通过这笔借款,得以插手中国海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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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2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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