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平银

        亦称“海关两”。旧中国海关的衡量标准银。鸦片战争后外国侵略者根据不平等条约,逐步控制我国关税主权权,但缴纳关税银两各地差别很大,为统一标准,按当时对外贸易一般惯例,规定每海关两为583.3英厘,纳税时各地均以当地通用银两折合计算,兑价由海关制定。后中国偿付外债,规定每海关两为581.47英厘,即37.68克。1930年1月被国民党政府废除,改用海关金单位。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3-20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lishi/jindai/171530.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
友情链接:食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