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沙纳

        蒙古正黄旗人。乌米氏,字毓仲。道光进士。历任总管内务府大臣、署理藩院尚书。1852年(咸丰二年)奏请酌行钞法,制发银钱钞币,以扭转清政府财经困窘局面。次年奉命与陕西道御史王茂荫会同户部堂官,议订官钞简要章程。旋升工部尚书。1858年在吏部尚书任内受命为钦差大臣,偕大学士桂良往天津议和,同英法等国签订《天津条约》。后又赴上海分别与英、法、美签订通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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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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