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军政府宣言》。中国同盟会的纲领性文件。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秋冬间,由孙中山与黄兴、章炳麟等在日本制订。以法国大革命时期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阐述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政纲;规定以“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为进行革命之次序。勾划了一幅资产阶级议会制民主共和国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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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2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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