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

        英、法、美三国驻上海领事,趁上海小刀会起义之机,擅自将《上海租地章程》改订为本章程,并于1854年(咸丰四年)7月5日公布后,用移文方式迫使上海道追认。规定租界的界限、租地、立契、纳租、建造等事项。同时又议定在租界内设巡捕、征税收,成立工部局,对中国居民行使司法权等,严重侵害了中国主权。从此,租界成了外国侵略者在中国的“国中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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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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