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口通商大臣

        官名。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清政府设置的办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交涉事务的大臣。驻广州,由两广总督兼职。后上海逐渐成为对外贸易中心,自1859年(咸丰九年)起改由两江总督兼任。1861年划归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辖,其权限有所扩充。1866年(同治五年)改称南洋通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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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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