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救国

        北洋政府时期的一种政治主张。二十年代初期,资产阶级改良派企图通过制定民主宪法(从省宪到国家宪法)的途径,达到救国治国的目的。主张制定宪法应明文规定:废除各地督军,限制全国军队兵额和军费;各省有广大之自治权,具联邦制性质;男女平等;保障国民生存等。1921年9月以后,浙江、湖南、广东等地先后公布了省宪;1922年8月国是会议也公布了一部宪法草案。但军阀我行我素,宪法仅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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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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