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

        官名。宋代命朝臣充任一府长官,称知(主持)某府事,简称知府。明代正式定为官名,清沿用。上隶于省,下督所属州、县的地方行政长官。辛亥革命后,随府级行政区撤销而废除。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5-05-07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lishi/jindai/174836.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
友情链接:食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