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银

        也称“足纹”。清政府法定的一种标准银。起源于康熙年间,虽号称“十足纹银”,但实际成色约为935.374‰,故习惯上每百两纹银须升水六两等于足银。银钱比价,官府原定纹银一两兑换制钱(圆形方孔的铜钱)一千文;近代因白银外流,银贵钱贱,1843年,银钱比价已变为1:1656文。晚清各地实际流通的银两一般称宝银,其成色多半比纹银高,折合纹银时要有升水,如流通上海的宝银,称二七宝银,即每锭五十两的宝银须升水二两七钱,合纹银五十二两七钱。其它各地有二四宝银、二六宝银、二八宝银者,均依此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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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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