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债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以筹措“建设事业经费”为名发行的公债。共三次:第一次,1939年4月、8月分两期发行,总额法币六亿元,年息六厘,分二十五年摊还。第二次,1940年5月、11月分两期发行“建设金公债”,以外币计算,共一千万英镑和五千万美元,年息五厘,分二十五年摊还。第三次,1941年3月、7月、11月分三期发行,总额法币十二亿元,年息六厘,也分二十五年摊还。以法币计算的公债均未印成债券,以总预约券方式向“四行”抵押,银行用作发行准备,增发纸币,加剧了通货膨胀。以外币计算的公债,于1948年9月换发以“金圆券”折算的“民国卅七年整理美金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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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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