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军方案

        全称《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经三人军事小组会议通过,1946年2月25日由国民党代表张治中、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美国顾问马歇尔在重庆签订。共八条。规定:国共陆军部队在协定公布后十二个月之内先编成一百零八师,其中含中共部队十八师,每师不超过一万四千人。完成上述整编后,再以六个月时间将国民党军缩编为五十师,中共部队缩编为十师。合计六十师,编为二十军,余复员。国民政府主席为陆海空军最高统帅,中共部队首长由中共指派。全国划分八个补给区,办理驻扎各该区内军队之补给营舍及薪饷事宜。各省建立与人口比例相当的保安部队,其数额不得超过一万五千人。伪军和非正规军应尽速解除武装解散。军事调处执行部为本方案执行机关。旋因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而遭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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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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