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
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由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主持,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举行。各解放区的领导人与会,会议着重总结土地改革开始以来的经验,找出土地改革不彻底的原因,起草并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作为彻底进行土地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人口平分土地。会议还决定结合土改普遍整顿党的组织。但会议对前一阶段土改中出现的“左”的倾向缺乏注意,对某些地区土改不够彻底和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的情况估计过于严重,因而使“左”的错误进一步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