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和议
“绍兴和议”是南宋初年与金订立的屈辱和约。1140年,宋军在反击金军的入侵中取得顺昌(今安徽阜阳)、郾城、(今属河南)、颖昌(今河南许昌)等大捷后,宋高宗恐有碍对金议和,下令各路宋军退军,以取悦金人。金兀术在1140~1141年多次南侵失败后,向秦桧提出以杀害岳飞为宋、金议和的条件。宋高宗和秦桧处于自私的目的,害怕岳飞等抗金成功,徽宗、钦宗返回,影响自己的统治,居然放弃了已收复的河南各地,撤退军队,一意求和。秦桧以宋高宗名义,一天连发12道紧急命令,勒令岳飞班师回朝。秦桧进一步拉拢张俊,打击韩世忠、岳飞,甚至不惜采用卑鄙手段勾引岳飞的部将王贵、王俊等诬陷岳飞谋反。12月,宋高宗、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岳云父子,自毁“长城”。与此同时,宋高宗和秦桧加紧对金乞和。绍兴十一年(1141年)11月,宋、金签订和约。内容主要是:①宋向金称臣,“世世子孙,谨守臣节”,金册封康王赵构为皇帝。②宋每年纳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给金。③宋、金疆界,东起淮水,西起大散关为界,以南为宋统治区,以北为金统治区,已被岳飞收复的大片领土统统划归金国。“绍兴和议”确立了宋、金之间政治上的不平等关系,结束了长达10余年的战争状态,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
今日更新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019-05-29]
-
解放大西南
[2019-05-29]
-
解放华东
[2019-05-29]
-
解放中南
[2019-05-29]
-
解放大西北
[2019-05-29]
今日推荐